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 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边境线全长近4000公里。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海 拔 西藏自治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有"世界屋脊"之称。蜿蜒于西藏高原南侧的喜马拉雅山,全长2400公里,平均海拔在6000米以上,其中海拔8848.13米的珠穆朗玛峰为世界第一高峰。雅鲁藏布江为西藏第一大河,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深达5382米,是地球上最深的峡谷。
矿 产 西藏已发现的矿种达90多种。有26个矿种探明了储量,其中11种的储量名列全国前五位。矿种包括铬铁矿,锂,铜,硼矿、菱镁矿、重晶石、砷,白云母、泥炭,石膏、盐、芒硝、陶瓷土、硫、磷、钾、硅藻土、冰洲石、刚玉、水晶、玛瑙等。
能 源 西藏水能、地热能以及太阳能、风能蕴藏量丰富。据统计,西藏年平均天然水能蕴藏量约为2亿千瓦,约占全国总量的30%;地表水资源总量约为354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13.5%;冰川水资源总量为3300多亿立方米。西藏可开发的水能资源约为5659万千瓦,占全国总量的15%。西藏的地热蕴藏量居全国第一位。拉萨市当雄县辖区内的羊八井热田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高温湿蒸气热田,也是世界已获开发利用的大型地热田之一。
植 物 西藏是一个巨大的植物王国,有高等植物5000多种。西藏又是中国最大的林区之一,保持着原始森林的完整性。北半球从热带到寒带的主要树种在这里几乎都可以看到。森林蓄积量为20.8亿多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4%。常见的树种有乔松、高山松、云南松、喜马拉雅云杉、喜马拉雅冷杉、急尖长苞冷杉、铁杉、大果红杉、西藏落叶松、西藏柏和圆柏等。西藏松林面积约92.6万公顷,其中西藏长叶松和西藏白皮松是特有树种,已被列为国家保护树种。
野生药用植物有1000多种,其中常用中草药400多种。比较著名的有冬虫夏草、贝母、胡黄连、大黄、天麻、三七、党参、秦艽、丹参、灵芝、鸡血藤。在已鉴定出的200多种菌类中,松茸、猴头、獐子菌、香菇、黑木耳、银耳、黄木耳等都是有名的食用菌, 有茯苓、松橄榄、雷丸等药用菌。
动 物 西藏有哺乳动物142种,鸟类473种,爬行类49种,两栖类44种,鱼类64种,昆虫类2300多种。野生动物有长尾叶猴、熊猴、猕猴、麂子、毛冠鹿、野牛、红斑羚、鬣羚、金钱豹、云豹、黑熊、野猫、青鼬、小熊猫、马鹿、獐子、白唇鹿、野牦牛、藏羚羊、野驴、盘羊、黄羊、狐狸、狼、猞猁、马熊、豺以及岩羊、雪豹等。在这些兽类中,藏羚羊、野牦牛、野驴、盘羊等系青藏高原特产珍稀动物,均属国家级保护动物;白唇鹿为中国特有,也是世界珍稀动物之一。 鸟类中的黑颈鹤、藏马鸡等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旅游资源 西藏自治区不断开发利用自己独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现已形成具有各自不同特点的拉萨、藏西、藏西南、藏南四个旅游区。
拉萨旅游区:包括拉萨、羊八井、当雄、江孜、泽当、日喀则、羊卓雍湖等。拉萨既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藏传佛教的中心。这里的大昭寺、小昭寺、布达拉宫、八廓街、罗布林卡和"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是拉萨游览区的主要景点。其中,大昭寺、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三大寺"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藏西旅游区:藏西即阿里地区,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这个旅游区以宗教旅游为特色,主要以普兰为进出口岸,吸引尼泊尔和印度的旅游者到神山圣湖旅游,吸引国内外虔诚信徒来这里朝拜。
藏西南旅游区:藏西南现已成为以登山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区,主要接待经樟木口岸入境的尼泊尔旅游者,组织他们观赏这里的山川风光,开展登山活动。
藏南旅游区:以林芝为中心,在这里一日可看四季美景,有积雪皑皑的山峰,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满坡的杜鹃花和奔流不息的江水,不仅景色怡人,而且气候湿润温和。
新旅游线路和特种旅游:
西藏自治区近年来又开辟了新的旅游线路:拉萨-林芝-山南-拉萨东环形线和拉萨-日喀则-阿里-日喀则西环形线,还开展了汽车探险、徒步旅游和科学考察旅游等特种旅游,并且推出了拉萨雪顿节、羌塘赛马艺术节和山南雅砻文化艺术节等旅游项目。
旅游: 2005年,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80.0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7.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167.9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9.0%;接待海外旅游人数12.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6%。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9.35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实现外汇收入444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4%。
环境状况及问题 与中国大部分地区相比,西藏的空气稀薄,日照充足,气温较低,降水较少。西藏高原这里每立方米空气中只含氧气约150─170克,相当于平原地区的62%至65.4% 。
西藏的工业和其他污染的程度都是相当轻微的,从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也没有酸雨现象。西藏对所有可能影响环境的建设项目,坚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治理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原有的部分污染源也得到治理。全区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80%。城市建设实行合理规划,强化园林绿化,拉萨市绿地覆盖率为17.6%,人均绿地12平方米。
近年来,技术和研究部门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工业污染源、野生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等重要课题。在拉萨、日喀则、昌都建有环境监测站。根据调查和监测,目前西藏的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的状态。大气,水环境基本没有受到污染;环境辐射在正常范围之内,不存在任何人为造成的放射性污染。
2005年末全区共有各类环境检测站8个,水质监测站34个,水土保持监测站3个。全区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0.83万公顷,占我区国土总面积的34.0%。
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法规 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贯重视贯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基本国策,并认真执行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还陆续颁布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森林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草原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布告》、《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中仅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规章就有20多件。 西藏自治区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设立于1975年;1990年成立了自治区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西藏自治区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全区自然环境保护内容包括森林、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生态农牧业、水源地、自然和人文遗迹、风景名胜、有价值的地质地貌、山峰保护等。多年来,在森林保护方面,强化护林防火和封山育林,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 |